教育部关于成立2013-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
教高函[2013]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,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、咨询、指导作用,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,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,决定成立2013-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教学指导委员会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
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,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,接受教育部的委托,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、咨询、指导、评估、服务等工作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。
(二)就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。
(三)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。
(四)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。
(五)组织教师培训、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。
(六)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。
三、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
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在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、行业部门(协会)和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基础上,经我部认真遴选并广泛征求意见选聘的(见附件)。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聘任,任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。
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(含分教学指导委员会)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若干人、秘书长1人。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,副主任委员协助,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。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。建立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,相关工作由我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负责协调。
四、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,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必要支持。
教育部
2013年4月9日
四、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|
主任委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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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雨露 |
中国人民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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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主任委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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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稻葵 |
清华大学 |
李 健 |
中央财经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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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亚 |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|
艾洪德 |
东北财经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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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 谦 |
复旦大学 |
丁忠明 |
安徽财经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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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中华 |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|
卓 志 |
西南财经大学 |
秘书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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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 杰 |
中国人民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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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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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绪瑾 |
北京工商大学 |
胡海峰 |
北京师范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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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 宜 |
北京联合大学 |
梁 琪 |
南开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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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春峰 |
天津大学 |
陈尊厚 |
河北金融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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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重润 |
河北经贸大学 |
杨有振 |
山西财经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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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 桩 |
内蒙古财经大学 |
李延喜 |
大连理工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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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 骥 |
黑龙江大学 |
惠晓峰 |
哈尔滨工业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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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冲锋 |
上海交通大学 |
杨 力 |
上海外国语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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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莉亚 |
上海财经大学 |
徐永林 |
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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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 平 |
南京大学 |
刘晓星 |
东南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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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承明 |
南京财经大学 |
蔡则祥 |
南京审计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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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孟楠 |
厦门大学 |
胡金焱 |
山东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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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 磊 |
山东财经大学 |
潘 敏 |
武汉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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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胜刚 |
湖南大学 |
欧阳资生 |
湖南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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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善民 |
中山大学 |
陆 磊 |
广东金融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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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冬阳 |
重庆理工大学 |
靳景玉 |
重庆工商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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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树华 |
云南大学 |
李 成 |
西安交通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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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广奇 |
陕西科技大学 |
王军生 |
西安财经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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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文中 |
新疆财经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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